为保障出租汽车市场规范有序,切实维护广大乘客的利益,本月我局继续开展城市客运“大排查、大整治、大规范、大提升”专项行动,共查获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中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、拒载、途中甩客等违规经营行为的出租汽车38台,对情节恶劣的6名违规驾驶员分别实施了1-2天停运学习、对25名违规驾驶员实施了行政处罚,并对7名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驾驶员实施了现场纠违口头告诫,现将201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我市出租汽车违规经营情况进行通报。(详见《2013年11月违规经营出租车辆(停运学习)明细表》、《2013年11月违规经营出租车辆(行政处罚)明细表》、《2013年11月违规经营出租车辆(现场纠违)明细表》)
希望各出租汽车客运企业高度重视,切实履行管理主体的责任,加强对所属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,规范经营行为,提升服务质量,共同维护我市出租汽车市场良好秩序。我局将继续加强执法检查,发现违规经营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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